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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的两个伟大发现:唯物主义历史观和剩余价值学说

2024-08-18 01:04:16 来源:古今历史网_历史故事_历史知识分享平台 责编:admin

马克思两个伟大发现是:唯物主义历史观和剩余价值学说。

资料拓展:

一、历史唯物主义是关于人类社会发展一般规律的科学。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科学的社会历史观和认识、改造社会的一般方法论。又称唯物史观。历史唯物主义为马克思和恩格斯所创立。他们称它为唯物主义历史理论或唯物主义历史观。列宁称历史唯物主义为科学的社会学,唯一的科学的历史观和社会科学的唯一科学方法即唯物主义的方法。E.伯恩斯坦等则把它歪曲为经济唯物论。历史唯物主义作为科学的历史理论,它既是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的产物,又是人类认识发展的必然结果。自从马克思和恩格斯在19世纪40年代创立了这一崭新的历史观以后,它不断在实践中接受检验,内容上不断充实,形式上日臻完善,正在并且还将在新的实践中继续发展。历史唯物主义是人类科学思想中的伟大成果,为人类认识开辟了一个新的广阔的科学领域。实现了整个社会历史观的变革,实现了哲学的变革,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的哲学奠定了历史理论基础。

二、剩余价值学说,剩余价值学说的结论是发现了资本剥削,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剥削就是剩余价值或者说存在于剩余价值之中。资本家最为嫉恨的就是这个学说。中国在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建设中,社会上曾经提出的理论挑战也是这个问题,成为社会上质疑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首要问题。其实,关于剩余价值和剥削问题,马克思的剩余价值学说并没有终结,还有研究拓展的空间。

剩余价值学说来源于劳动价值论:“人的劳动是剩余价值的唯一源泉”,而且,活劳动创造价值,死劳动——物化劳动不创造价值。马克思的这些判断完全正确,是人类经济学的真理,不仅适用于资本主义社会生产,也一样适用于对封建社会经济生产的分析,包括社会主义条件下的生产。那么,为什么实践中会出现认识矛盾呢?

分歧的关键点在于对一组概念的认识上,就是“活劳动”与“死劳动”。“活劳动”创造价值,那什么是活劳动?“死劳动”不创造价值,哪些劳动属于死劳动?对于这两个概念的分析存在认识差异,严格地说,并不是马克思本人的责任,而是那个时代的局限。今天看来,那个时代社会生产提供的材料是有限的,不足于对“物化劳动”进行更加详细、准确的分类。现代智能化的生产线以及知识产权的普遍性应用,为劳动价值论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天地。假设:增加新的机器设备,以提高生产率后,工人的必要劳动时间缩短,而相对剩余价值增加,这里有个问题需要考虑,即:新的机器作为生产力的一部分,作用突现出来,提高了劳动效率。这说明资本不仅可以购买人力的劳动,也可以购买机器的劳动,机器劳动因提高了劳动生产效率而提供了价值贡献,那么,这两种劳动在创造新价值的过程中分别起到了什么作用呢?机器为什么会产生新价值呢?因为,机器是货币购买的,本质上是上一次劳动的剩余,剩余的劳动有的是以产品的形式存在,这些产品可成为消费产品、生产资料,甚至是库存或者是废品(消费不了,又卖不出去,最后变质废弃的)。如果成为消费品,没有参与新的再生产,以及库存和废物也不参与再生产,那这一部分剩余劳动(产品)相对于再生产来说,就是“死劳动”,不创造价值。关键的关键就是作为生产资料的那部分剩余劳动(产品),它们虽然参与了再生产过程,马克思也认为它们是“死劳动”,从而不产生新价值。这是我们今天研究的重点和焦点。另外,剩余劳动中的一部分是以货币的形式存在,有的购买技术,有的购买了设备,有的以工资形式雇佣了工人。在这部分(以货币资本存在)剩余劳动中,工人是“活劳动”,确定无疑,那么,购买现代化设备、购买新技术的这部分剩余劳动(资本),究竟是“活劳动”还是“死劳动”?这也是研究的重点。矛盾的焦点集中在了“活劳动”与“死劳动”上。

运用我们前面阐述的“再劳动”理论进行分析,购买设备、技术的这部分资本可以属于“再劳动”范畴,它们参与了再生产以及新价值的创造。这从表面上看也许与马克思原来想论述的观点不太契合,但实质上,并不违背马克思论证剩余价值和剥削是如何产生的最终目的,也就是说,我们讨论这个问题,是因为新的历史时期有了新的劳动要素的参与,研究新的劳动要素,并将剩余价值定位更加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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